學術研究
安徽“責任田”是中國農村改革的早期發端和啟蒙
- 分類:學術研究和成果
- 發布時間:2015-09-28
【概要描述】近期,安徽大學出版社出版了一本《細說“責任田”》的新書。作者陸德生。1961年安徽醞釀和推行“責任田”期間,陸在省委辦公廳工作,是省委第一書記曾希圣的主要參謀和智囊人物之一。后任省委宣傳部副部長。文革結束前夕,調《紅旗》(現為《求是》)雜志參與編委會領導工作。以后又調回安徽,在省人大常委委員、秘書長崗位上退休。他親身經歷了安徽那段風風雨雨的時期。有關“責任田”的醞釀、政策設計、試點、推行,他都是親歷者、參與者、實踐者。應當說,他對安徽“責任田”的敘述大多為第一手資料,可信度極高。
安徽“責任田”是中國農村改革的早期發端和啟蒙
- 分類:學術研究和成果
- 發布時間:2015-09-28 15:27
近期,安徽大學出版社出版了一本《細說“責任田”》的新書。作者陸德生。1961年安徽醞釀和推行“責任田”期間,陸在省委辦公廳工作,是省委第一書記曾希圣的主要參謀和智囊人物之一。后任省委宣傳部副部長。文革結束前夕,調《紅旗》(現為《求是》)雜志參與編委會領導工作。以后又調回安徽,在省人大常委委員、秘書長崗位上退休。他親身經歷了安徽那段風風雨雨的時期。有關“責任田”的醞釀、政策設計、試點、推行,他都是親歷者、參與者、實踐者。應當說,他對安徽“責任田”的敘述大多為第一手資料,可信度極高。
陸德生所著《細說“責任田”》共13章,全書20多萬字。主要內容包括:“責任田”的動因、來自各方面的推動力量、醞釀與提出的過程、試點情況、廣州會議期間發生的事情、曾希圣對推行“責任田”的精心指導、石關會議和毛澤東在蚌埠與曾希圣談話、春華秋實、毛澤東無錫談話與“七千人大會”、改變“責任田“過程中的大爭論、北戴河中央工作會議和黨的八屆十中全會狠批“三股風”與“責任田”的夭折、對“責任田”的理論分析與理論概括,等等。若干年來,報刊與網上談到中國農村改革,總免不了先談及“責任田”,并成為較長時段的話題熱點。但是,像陸德生這樣“細說”的,我看到的還極少。
正當我饒有興趣的在研讀陸德生“細說”時,忽然又在網上看到江宇同志的一篇文章,說安徽1961-1962年推行“責任田”是“一場失敗的實驗”。后來,又陸續不斷有些人跟進,力挺江宇的觀點。主要認為:“責任田”及改革開放后推行的農村改革是一種“分田單干”,這同中國幾千年的農村家庭私有制一脈相承,歷史上靠這種小農經濟“周而復始地出現饑荒”,所以“包產到戶”是不可取的。從增產效果上看,“全面實行‘責任田’的安徽省,在實驗的兩年內,糧食產量增長率都不如全國其他地區的平均水平,從而證明在當時的條件下‘責任田’不如人民公社有利于農業增產”。相反,“在安徽省停止了‘責任田’實驗之后,安徽省的糧食產量增長率反而迅速提高,甚至高于全國的增長率。”“這場試驗證明……搞‘包產到戶’是因小失大,對增產的作用不如農業集體化。”“‘責任田’對農業增產的作用比不上其他地區實行的以‘三級所有、隊為基礎’的人民公社制度。”
由此,也引起了我對“責任田”的若干思考。我認為:
一、當時“責任田”的政策設計宗旨并非恢復歷史上延續幾千的小農經濟。即是說,并非恢復“單干”。這從曾希圣當年有關對“責任田”的言論看得很清楚。他曾一再闡明“責任田”是社會主義集體經濟的一種生產管理辦法,不違背社會主義原則,而且有利于發揮社會主義集體經濟的優越性。這是因為:這個辦法沒有改變基本生產資料的集體所有制性質,土地、耕畜、大農具仍然是集體所有的;它也沒有改變按勞分配的原則,多勞多產才能多得,包產部分除交售國家外,仍歸集體經濟組織統一分配;從勞動方式上講,大農活統一做,小農活分戶做,都是為了完成總的包產任務而進行的勞作,都是集體生產的組成部分;它也不會造成兩極分化,不會出現“窮的窮,富的富;幫的幫,雇的雇”。勞力多勞動強的戶會多得工分、多得超產糧,但還是有一定限度的,至于勞力少勞力弱的困難戶,他們不僅可以承包到一定數量的‘責任田’,還能得到隊里的一些照顧,‘責任田’辦法上都作了明確規定,所以,他們的生活還是有保障的,而且是能夠逐步得到改善的。除此,曾希圣還闡明了耕地所有權與使用權的聯系與區別,使用權的分離與承包;闡明了所有制與責任制的關系,強調責任制在生產管理中的極端重要性,沒有責任制就不可能把生產搞好;闡明了發揮集體經濟優越性必須與調動農民個人積極性結合起來,前者是基礎,后者是動力,而“責任田”正是把集體經濟優越性與農民個人積極性統一起來的結合點;闡明了民主原則與物質利益原則在搞好生產管理中的重要作用;闡明了大集體與小自由、集體生產與個體勞作的辯證關系;如此等等。曾希圣在這些方面的理論分析與理論概括,陸德生在《細說責任田》一書中作了詳述。從曾希圣論述中,可以看出“責任田”與所謂恢復幾千年小農經濟的“單干”完全不是一回事。
二、衡量我們每項改革的正確與否,重要的標準之一是群眾滿意不滿意、答應不答應。因為我們黨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黨,應時刻把群眾的冷暖心理掛在心上。雖然我們不提倡做“群眾的尾巴”,但也決不“與群眾對著干”。這里有必要先回顧一下推行“責任田”這場農村改革的歷史背景。眾所周知,1958年在全國推行的大躍進、公社化和反右傾斗爭,原本意圖是迅速推進中國四個現代化,但由于執行了過“左”的政策,結果事與愿違。伴隨這些運動刮起的“共產風、平調風、浮夸風、強迫命令風、瞎指揮風”造成極其嚴重的后果。從1959年冬天以后直到1960年全年,廣大農村普遍出現“餓、病、逃、荒、死”現象。當時我在蚌埠地委辦公室工作,據調查了解全區16個縣中,有宿縣、鳳陽、五河、濉溪、定遠、天長、肥東等縣發生了大量的人口非正常死亡現象。從中央到地方各級黨委不得不對此作出了深刻反思,總結經驗教訓,迅速采取糾正措施。在農村實行“責任田”辦法,就是在這樣一個大的歷史背景下醞釀提出和推廣的。1961年2月,蚌埠地委撤銷,我調到宿縣地委辦公室工作。3月份,地委書記孟亦奇帶領孫大模、閔現璽、李志堅和我等人,到宿縣農村調研,同符離集區委書記武念茲、三八公社黨委領導成員李祥太、全國女勞動模范陳淑貞(電影《三八河邊》女主人公李雙雙原型)以及當地農民群眾座談如何擺脫困境。他們一致認為必須堅決改變人民公社制度下那種大呼隆干活、出工不出力的弊端,實行包干或包產到戶。武念茲還講了群眾中流傳的形容人民公社大呼隆干活的一些順口溜,記得其中有這樣的話:“前邊一桿旗(指勞動隊伍打著紅旗),后邊一營兵(指排著隊伍的勞動力),哨子嘟嘟響,干活稀吊松!”參加座談的群眾,則對“刮五風”、“高征購”、“餓死人”大訴其苦。孟亦奇聽后,向大家傳達和講解了省委提出的“責任田”辦法。大家一聽,頓時眉開眼笑,說“這樣搞不能再好了!”我們又到其他許多地方調研,和群眾座談,無不表示贊成和高興。孟亦奇說,眼看春耕春種就要開始了,既然群眾都歡喜這個辦法,事不宜遲,必須快干、大干。他立即召開縣、區、公社三級干部大會,布置推行“責任田”。同時,一再強調要堅持群眾自愿,千萬不能強迫命令。這時,懷遠縣委書記張雨和提出該縣堅持集體經濟效果比較好,人口非正常死亡現象較少,是否可暫不推行“責任田”辦法。經請示省委,答復一切尊重群眾自愿,堅決不搞強迫命令。后來,宿縣地區9個縣中,除懷遠縣外,其余均推行了“責任田”。當年農村形勢迅速好轉。這時農村自由市場開放,許多承包“責任田”的農戶家中有余糧便到市場上出售。與宿縣地區相鄰的河南省農村仍很困難,紛紛來宿縣地區購糧,因來購糧的農民太多,鐵路上專門開出由宿縣至鄭州臨時客車兩對,沿途各大小車站均停車,以方便河南農民購糧。后來,中南局第一書記陶濤、河南省委第一書記劉建勛、河南省委書記處書記兼商邱地委書記紀登奎等領導人,專程到宿縣,對安徽干部群眾的支持表示感謝。
這段史實至少說明兩個問題:一是“責任田”確實合乎當時民意的,不然就不會迅速推開。既然是合乎民意的,黨就沒有理由不支持。而對于有些地方不愿推行“責任田”,黨組織接受了歷史教訓,注意尊重下級和群眾的另行選擇,決不再搞強迫命令,這是領導作風和領導方法的一個很大進步。二是“責任田”的效果也是明顯擺在那里的。如果沒有增產,當時與安徽相鄰的河南、山東許多農民成群結隊爬火車到安徽農貿市場上購糧,這一現象又當如何解釋呢?
三、簡單地以全國和安徽省糧食產量有關統計資料作對比,以證明“責任田”是“一場失敗的實驗”有待商榷。需知“責任田”從改革的層面上講,它是一種生產關系的改革和調整,如果這種改革和調整能夠更好地適應生產力的發展,就可以說是成功的。如果它阻礙了生產力的發展,則可說是失敗的。這就是所謂改革的生產力標準。生產力是多種要素的組合。例如一些專家認為,我國上世紀70年代末80年代初開始的農業豐收,主要的有以下五大因素:一是種子革命;二是化肥革命;三是水利革命;四是農業機械的大量投入;五是耕作技術革命。1952年我國糧食總產1.64億噸,人均288公斤;到1978年改革開放初始,上述五大技術革命的成果還未全部發揮出來,全國糧食產量就增加到3.05億噸,人均319公斤(不含大量的工業用糧、飼料糧和國防儲備糧),從建國初期的平均4畝耕地養活一個中國人達到了2畝耕地養活一個中國人。而充分享受到上述五大技術革命成果則是從1979年以后逐漸開始的。2004年我國糧食產量達到4.6947億噸,2014年增加到6.0709億噸,連續11年增收。預計2015年全國糧食產量又會增收,這樣將實現12年連增。我國農業連年增收,既依賴于前述五大技術革命成果,也和現有農業經營體制與之基本相適應分不開,不然這些技術革命成果就無法發揮作用。按照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的一般原理判斷,在通常情況下,生產關系與生產力一般總是處在基本相適應而又在一定程度上不相適應的狀態。我國農村現有體制可能就屬于此類。
接著回頭說一下當年安徽推行“責任田”全省糧食統計資料的有關情況。按照統計資料,全省1958年糧食產量為884.5萬噸,1959年701萬噸(-20.7%),1960年674.6萬噸(-3.8%),1961年629萬噸(-6.8%),1962年670萬噸(+6.6%),1963年697.7萬噸(+4%),1964年812.1萬噸(+16.4%),1965年966.6萬噸(+19%),1970年1263.8萬噸(+30.7%)。據此,安徽1961、1962、1963年推行“責任田”期間(省委于1962年10月正式決定改正“責任田”,但當年糧食產量仍是“責任田”覆蓋范圍;又由于1962年小麥等夏糧播種在當年秋季和一大半生長周期在下一年,因而影響到1963年糧食產量),雖然是逐年增產的,但增產幅度不夠大,相對于全國平均增產幅度則顯得更小。1961、1962、1963年,全國絕大多數農村是按照人民公社條例(“六十條”),實行“三級所有、隊為基礎”的經營辦法,與安徽推行“責任田”相比,全國1961年比上年減產5.1%,安徽減產6.8%;1962年全國增產13.1%,安徽增產6.6%;1963年全國增產10.1%,安徽增產4%。正是根據以上這些數據,江宇等同志判定安徽推行“責任田”是“一場失敗的實驗”。其實,上述一系列數據有的具有可比性,有的不一定有可比性。除了前面所講的各地增產要素(即專家們所講的“五大要素”)差異很大外,還有天氣、自然災害等因素也直接影響著糧食產量。就安徽來說,1961年發生旱災,1962、1963年大澇,可能是江宇等同志不了解的。另外,安徽1961年糧食總產當時有兩個統計數字之爭:一說189億斤,增產54億斤,增幅達40%;一說125.8億斤,不但沒有增產,還減產6.8%。兩個數據都是調查統計上來的,都是有一定根據的。當時,國家還沒頒布統計法,調查統計手段也不夠科學和完善。為了慎重起見,省委、省政府又先后派出多批人員下到基層作實地調查。從典型調查看,凡是推行“責任田”的地方,都獲得了較大幅度的增產。將這一矛盾數字提交省委審定。省委考慮到鑒于過去犯過高估產、高征購的錯誤,為避免再犯重復錯誤,決定按低數字(629萬噸)上報。實際上,這個爭論一直持續到2010年,在安徽史學界仍是一個“未解”話題。有鑒于此,我認為離開對生產關系與生產力結合狀態的全面考察,以及對各地發生不同自然災害情況的了解,只是孤立地、單純地僅從增產幅度的統計數據上(而且是有爭議的數據)來判定一個生產經營模式的成敗,似乎有些過于簡單化了。
四、許多中央領導同志對安徽“責任田”所作的結論性表態都是經過深思熟慮的,不容輕易否定。人們知道,鄧小平、陳云、李先念、鄧子恢、胡耀邦等老一代領導人都對“責任田”作過肯定性評述,有關報刊和網站均作過詳盡報道,勿需再一一贅述。這里,僅就胡耀邦對“責任田”認識的變化過程補敘一點細節。大約是在1961年下半年,胡耀邦曾去宿縣對“責任田”作過一次考察。宿縣地委書記孟亦奇向他匯報推行“責任田”的情況,我和孫大模、李志堅等人作為工作人員參加匯報座談。記得胡耀邦當時不大贊成“責任田”辦法,說它很難實現“五統一”(統一計劃、大農活用水、抗災分配等),“兩者是不可調和的矛盾”。孟亦奇再三辯解,兩人誰也說服不了誰。胡耀邦表示“責任田”是“一種起過作用但具有危險性的做法”。孟亦奇后來向我們解釋說:胡耀邦在這里說的“危險性”,意指“弄不好會滑向資本主義道路上去”,“我們在實際工作中應力避這種傾向”。“文革”結束后,實行改革開放,“責任田”演變為在農村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大大促進了農村經濟發展。1982年10月,胡耀邦再次來安徽視察工作,找孟亦奇、任松筠、馬維民三人談話,作自我批評,并稱贊曾希圣搞“責任田“是中國農村改革的先驅”。
如今,由“責任田”演變而來的“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已列入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憲法第八條規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實行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農村中的生產、供銷、信用、消費等各種形式的合作經濟,是社會主義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經濟。參加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勞動者,有權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經營自留地、自留山、家庭副業和飼養自留畜。”回首半個多世紀前安徽推行“責任田”所實行的農村經濟政策,與目前憲法規定是完全相一致的。把“責任田”理解為“分田單干”,與幾千年來沿襲的“小農經濟”相提并論,是一種極大的誤解,并由此認為“是一場失敗的實驗”是有失偏頗的。
五、目前在農村實行的“家庭聯產承包制”并沒有達到預想的那么完美,仍處在發展變化之中,需要不斷地探索和創新。這是因為:(1)實踐處在永無休止的歷史延續中,任何事物都要隨著歷史的發展而發展,不可能有一成不變的事物。(2)過去在推行以“家庭聯產承包制”為主要內容的農村改革中,的確有些地方偏離了方向,滑向“分田單干”。只是由于國家政策始終堅持土地歸集體所有,將所有權與承包經營權分離,因而并沒有陷入私有化境地,但此類問題應引起注意。(3)目前農村經營中的問題是“雙層經營”中“集體經營”這一塊嚴重薄弱,甚至完全沒有。從許多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典型來看,無不都是“集體經營”具有強大優勢。安徽小崗村雖然在農村改革中沖在前面,一舉成名,但“集體經營”層面搞得不好,甚至是“空白”,所以當地群眾自嘆“大包干一年吃上溫飽飯,三十年還未邁入富裕門”。相比在萬里、王光宇指導下,以省委試點名義,在肥西縣小井莊搞的“包產到戶”,目前情況差別較大,小井莊比小崗村要富裕得多。要把集體經濟搞上去,關鍵要有好的帶頭人和領導班子。例如江蘇華西村、山西大寨、河南劉莊、北京韓村河村等,無不如此。安徽小崗村的缺陷在此。雖然省派駐小崗村黨支部書記、模范共產黨員沈浩在這里長期駐點,付出了巨大勞動和犧牲,也創造出了輝煌業績,但遺憾的是小崗村一直內生力量匱乏,網上有人批評“小崗村是扶不起來的阿斗”,雖過于挖苦,但并非完全沒有道理。(4)目前農村現狀不容樂觀。“空心村”現象較為普遍。(5)農村土地規模經營、合作經濟、家庭農場發展緩慢,嚴重制約農業現代化的發展步伐。
基于上述各點,我認為安徽“責任田”只是中國農村改革的較早發端和啟蒙,上世紀70年代末80年代初興起的以“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為內容的農村改革開啟了農村新的篇章,但更華麗的樂章還在后面。
2015年9月25日
(作者系安徽省新四軍歷史研究會顧問)
掃二維碼用手機看
相關信息
2022-05-06
2013-02-26
2012-11-13
2012-11-07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紅星路1號安徽省新四軍歷史研究會 電話:0551-62606853 郵編:230001
Copyright ? 2021 安徽省新四軍歷史研究會版權所有 皖ICP備2022001980號-1 技術支持:中企動力 合肥